摘要
当庭宣判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不间断审理,在庭审活动结束时当庭对案件作出裁判的审判活动方式。当庭宣判,有利于彻底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提升司法权威;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司法腐败的产生;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有利于对社会公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当庭宣判率,需要建立完备的法律保障,完善庭前准备程序,推进现行审判方式改革,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建立一个高素质的法律共同体。
出处
《湖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203-205,共3页
Social Sciences in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