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国际规则、域外立法为样本,研究了检务公开的根据与性质、范围与程序,认为中国检务公开改革的方向是,将检务公开纳入将来制定的《信息公开法》的范围,立法应当明确,检察机关以多种方式公开其信息的同时,应当允许公民申请公开,并有权寻求司法救济。
出处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84-88,共5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T.C
基金
高一飞教授主持的2008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新闻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问题研究>(项目编号SFB200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