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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立农机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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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前不久公布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这一条例建立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规定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发现其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存在设计、制造等缺陷,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及时报告当地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农业机械使用者停止使用。如果不履行这项义务.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生产者召回农业机械.责令销售者停止销售农业机械.
出处 《农村科学实验》 2010年第4期46-46,共1页 Rural Scientific Experi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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