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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同时参保仅限一地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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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表示,对于在原籍地和就业地两边都参保的情况,可以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两地同时缴费的年限只计算一边,不重复计算。对于在原籍地和就业地同时缴费,到退休年龄后,在两地都办理了养老金领取手续的情况,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参保者协商,确定保留一地继续领取,除此之外的其他养老保险关系则需清理。
出处 《时事报告》 2010年第4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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