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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问题解答之四(037~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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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037.我公司属于玉米深加工企业.请问我公司购进的玉米加工用罐及槽池能否抵扣增值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37-38,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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