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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支行履职能力建设的调研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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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履职“瓶颈”透视 透视一:内设机构职能设置不尽合理。2004年“三定”方案实施后,县支行进行了机构整合,一般为四股一室,即货币信贷与调查统计股、国库会计股、货币金银股、保卫股和办公室。县支行人员不多,却承担了大量的内部行政职能,如宣传、组织、工会、纪检监察等。
作者 陈德丰
出处 《中国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8期89-89,共1页 China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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