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我国反垄断法有关垄断协议规制的理解与认识(三)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三、垄断协议的豁免制度 豁免制度是利益衡量的结果。欧盟及其许多成员国、日本、韩国等反垄断法都规定了垄断协议的豁免标准。按照欧共体竞争法的规定,垄断协议要得到豁免需要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是有助于改进生产或者分销产品、或者促进技术或者经济进步;二是同时使消费者获得相当程度的实惠;三是有关企业所受到的限制对于达到上述目标是不可缺少的;四是没有排除相关市场竞争。
作者 杨洁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0年第1期61-63,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