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0引言
为提高水泥企业检测水平与准确性,规范企业检验操作,促进产品质量不断提高,《水泥企业质量管理规程》规定:企业应按《水泥企业产品质量对比验证检验管理办法》的要求,定期向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省级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寄(送)样品,进行对比验证检验。对参加对比验证结果中出现不满意情况时,企业应该立即进行整改,分析原因,制定有效的纠正措施,加大对比频度。本次能力验证对比是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江苏省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实施。
出处
《水泥》
CAS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53-57,共5页
C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