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指导作为一种政府干预经济社会的柔软灵活的行政手段,属于行政行为范畴,也为经济法所重视。行政指导是一种权力行为,不一定具有"非强制性"。行政指导是一类特殊的权力性行政法律行为,产生法律效果,现实中往往异化为具体行政行为,其特殊性是表现为一种阶段性、过程性的行政法律行为。行政法领域中研究行政指导,有利于完善立法约束、程序控制和救济制度,以期找到行政指导在中国的"合法性"路径。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0年第1期45-51,共7页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