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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乱过马路不能单靠道德一声“喝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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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1月22日《重庆晚报》报道:行人横穿公路引发事故该不该追究刑事责任,这个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日前有律师上书全国人大,建议对行人横穿公路而引发的重大交通事故进行立法,“应当追究这些行人的刑事责任,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作者 何红兵
出处 《伴你同行》 2010年第4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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