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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治蜀质疑二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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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诸葛亮在对李平和法正等人的违法事件处理上使用了双重标准。对刘焉父子统治蜀地时期的司法等问题评估不实。在经济上没有反映出诸葛亮把蜀国治理得好,他严法的目的是收税。由于他提出"兴复汉室,还于旧都"的观念,使蜀地人民负荷超重,纵向看大大超过刘焉父子统治时期,横向看也超出了魏国和吴国。因此,诸葛亮治蜀不但没能使经济好转,反而加重蜀国人民的负担。
出处 《宜宾学院学报》 2010年第2期68-71,共4页 Journal of Yibin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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