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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赔偿在环境侵权案件中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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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惩罚性赔偿作为一种特殊的损害赔偿制度,它本身不具有补偿性赔偿广泛适用的特征,所以惩罚性赔偿必须在严格的条件下使用。此外对惩罚性赔偿的使用应当持谨慎的态度,因为惩罚性赔偿是一把双刃剑,用的适当,既有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又能保证侵害人不致因为惩罚性赔偿而导致经营困难破走向产,还能够不干扰经济的正常发展。
作者 张诺诺
机构地区 吉林大学法学院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0年第11期179-180,共2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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