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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管没签劳动合同 企业该不该支付双倍工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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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7至2009年7月,颜某在某企业从事人事主管工作,月工资为2500元,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8月,企业以颜某专业知识欠佳,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了他。于是颜某将该企业投诉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求企业支付其11个月的双倍工资。
作者 许海峰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0年第3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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