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家大力构建保障性住房体系的背景下,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热点。为揭示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与购房可支付能力之间的内在规律,本文以家庭作为购房主体,应用收益法原理构造了家庭购房可支付能力的数学模型,并结合西安市低收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以及中等收入家庭的相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在上述模型的基础上,对居民购房最大可支付能力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定量研究,得出在短期内西安市还应大力开发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以满足低收入家庭购房需求的结论。
出处
《企业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118-120,共3页
Enterprise Economy
基金
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陕西省房地产价格发展趋势研究”(批准号:08D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