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12汶川大地震致使四川阿坝、绵阳、广元、成都、德阳、雅安六州市的农业基础设施遭到严重破坏,其恢复重建事关当前灾区农村社会的稳定和未来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受灾区农村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灾区农业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既存在着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共性问题,也存在着其个性特征,因此,四川汶川地震灾区农业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必须立足于灾区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客观现实,结合农业基础设施的经济属性,创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思路,以满足灾区目前和将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业基础设施的要求,为灾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出处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10年第2期55-59,共5页
Journal of Chengdu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