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78年以来,中国社会结构转型中的利益关系协调方式,是避免利益矛盾激化而进行比较隐蔽的利益转移。其模式主要体现为5点,即社会资源配置方式由国家全面控制逐渐向社会和个人扩散;国家与市场双重社会运作机制的定型化;企业、个人及经营者利益关系得到有序协调;实现了多数人利益的保护机制和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变迁,及全社会利益的均衡。这种模式使“中国经验”主要体现在利益动机的普遍认可、普世性理论的放弃和灵活的制度创新、注重历史与现实的连接和有机结合、利益分化与整合的同步进行4个方面。但这种模式是在不破除旧体制、保留存量、发展增量的基础上进行的,这在避免了社会政治动荡的同时,也积累下了一些矛盾和弊端,今后改革的任务将很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