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创新不断推进,花样繁多、结构复杂的金融产品开始走入寻常百姓家,金融消费的形式从单一的存取款向支付、理财、融资、投资等延伸,与此同时,消费者与金融机构地位不平等、信息与专业知识不对称也日益突出,一些国家关注到这种变化,通过法律、监管、自律等多种手段对消费者进行保障。对比而言,我国对银行消费者的保护是很欠缺的,加强对银行消费者的保护工作已势在必行,本文通过揭示我国银行消费者权益受损的现状,分析其成因,结合我国国情、借鉴一些国家的经验,提出了健全我国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几点主张,包括制定《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改《商业银行法》,将保护对象由存款人扩大到消费者;修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消费者保护是银行业监管的目标之一,明确银行业监管机构保护消费者的职责,在银行业监管机构下设置专门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加强银行业监管机构对银行业协会的指导、监督,促使其在消费者保护方面有所担当。
出处
《中国外资》
2010年第6期185-186,共2页
Foreign Investment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