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目标。社会和谐的前提是法律的和谐,法律和谐的关键是立法、司法和执法的和谐,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从刑事政策的概念入手,探讨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历史渊源、界定及其在检察实践中的适用,对于检察机关如何运用好这一重要基本刑事政策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提出了一些粗浅的看法。
出处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1期106-111,共6页
Journal of Shand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