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北京市医疗纠纷协调中心、上海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处理中心等一批介于医院与保险公司的中介管理机构的成立,医疗责任保险缓解医患矛盾的作用得到进一步的凸显。但在实践过程中,这类医疗责任保险外围机构也出现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从该类机构的设立者、这类机构能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参与处理纠纷的技术和程序保障等方面入手,探讨如何让这类保险外围机构更好地为保险机构和医院服务,以完善风险管理、缓解医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10年第5期263-264,共2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