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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和我国产权改革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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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对所有制的真正规定性在于结合为一定社会形式的人们的劳动关系。构成这一关系的内容是劳动的占有和支配,劳动的结合与分配。而现实所有制关系的实现,又是在被赋予的法律意志关系中进行,呈现出财产权利关系的运动。因而产权改革要服务于全面的所有制改革。
出处 《泸州医学院学报》 1998年第6期519-521,共3页 Journal of Luzhou Medical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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