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伦理制度化中主体性的实质是发挥人民的创造性,推进伦理道德的制度化,并在伦理制度化的过程中不断提高人民的道德素养,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伦理制度化中主体性体现的过程,就是伦理制度逐步民主化的过程,亦即人民当家做主这一社会主义民主本质逐步实现的过程,充分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出处
《社会科学论坛》
2010年第5期161-164,共4页
Tribune of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08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伦理制度化中的主体性问题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08C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