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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身份证丢失无需挂失 被冒用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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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身份证丢失后被人捡到冒用,自己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用不用“挂失”和登报声明?近日,公安部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作者 农林
出处 《农家之友》 2010年第7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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