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本是作者用于传达本人思想的客观存在,虽然是不以读者意识为转移的特殊定在,但是它之所以成为文本对象的本质规定,就在于它是对象性存在,即一方面是作者的对象性存在,另一方面是读者的对象性存在;而文本意义则是读者与作者思想相遇的产物,是读者与作者"合作"的思想过程或结果。在这里,离开了作者的文本,也就脱离了文本的意义旨归;而离开了读者的能动选择和重新创构,就谈不上对文本的意义解读。因此,文本是静态的、唯一的、不可替代的,文本意义则是流动的、多样的、差异纷呈的。
出处
《唯实》
2010年第4期32-36,共5页
基金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研究基地"差异与和谐社会研究中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