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全国各地房价不断攀升,使高房价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毒瘤,它会形成严重的社会不公、加剧产业结构的失衡、制约城镇化战略实施、导致金融风险的积聚、抑制居民的消费需求、助长社会政治腐败。地方政府对高房价难辞其责,突出表现为追逐地价,推高房价;高额税费,抬升房价;追求政绩、放任房价;漠视民生,使政策落空。要使地方政府履行好遏制高房价的责任,必须提高其对遏制高房价的认识,着力加快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切断地方政府与地价收益的利益联系,全面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加强地方政府对房价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