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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优秀奖励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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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吉林省汪清县出台了《汪清县关于优待奖励现役军人的通知》,对汪清籍的现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给予以下优待奖励: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的.奖励当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00%的优待奖励金;荣立二等功的.奖励当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60%的优待奖励金;荣立三等功的,奖励当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30%的优待奖励金;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奖励当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20%的优待奖励金。优待奖励金以年计发.
作者 金英姬
机构地区 汪清县民政局
出处 《中国民政》 2010年第4期60-61,共2页 China Civil Affai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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