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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社会法庭”说点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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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法庭”是河南省推出的一种调解模式,聘请在乡村德高望重、处事公道的群众担任“社会法官”,针对婚姻纠纷、家庭赡养纠纷、邻里纠纷等民事纠纷案件,依据法律法规、乡规民约、道德伦理等,以最快捷、不收费的独特方式调处矛盾纠纷。从2009年4月开始,河南法院按照分批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新乡、郑州、许昌等地开展了“社会法庭”试点工作。截至去年12月底,
作者 廖盛芳
出处 《中国人大》 2010年第7期50-51,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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