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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就业人员如何领取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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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按照“唯一性”原则,参保人员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一致时,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户籍所在地与最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住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则在最后参保地领取待遇;
出处 《农家致富顾问》 2010年第4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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