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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初期的集体合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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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中国建国后,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人民政府,在劳资关系的处理原则上强调“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把集体合同制度作为调整劳资关系的途径之一,从而使集体合同制度在特定时期劳资关系的调整中,发挥出前所未有的作用。
作者 杨琳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8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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