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庭暴力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中国警察和美国警察在干预和处置家庭暴力方面存在以下不同:关于家庭暴力认识方面的不同;关于警察干预和处置家庭暴力模式上的不同;关于警察处置家庭暴力执法规范和技巧的不同;关于多机构合作方面的不同。我国应完善反家庭暴力方面的立法,树立正确的警察反家暴观念,转变调解为主的模式为调解和制裁并重的处置模式,强化社会多机构合作,有效地打击和防范家庭暴力案件。
出处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1期39-42,共4页
Journal of Wuhan Public Security Cadre’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