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恢复性司法是当前少年司法理论的一个热点讨论话题,也是少年司法实践探索中的新举措,由于理论尚不完全成熟,很多问题没能形成定论,而且相对缺乏现行法律的依据,因此,司法实践中的探索大多还停留在理念层面,没有能形成突破,制约了该举措在实践中的引入。本文试图从恢复性司法的基本内核入手,分析恢复性司法的最本质的内涵,找出实现其本土化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深入分析司法实践探索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正确的实现路径选择。本文认为将恢复性司法引入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实践必须严守法律底线,需要树立新型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理念,需要形成司法一条龙的配合机制,将审前社会调查纳入恢复性司法程序之中,需要着力构建当事人之间进行对话的机制,需要适度推行行刑社会化,需要加强与理论界的合作,需要争取立法的支持。只有这样才能在实践探索中取得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