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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池保护新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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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昆明市日前出台的《滇池湖滨生态带管理维护指导意见》明确提出,由沿湖县(区)政府(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所辖区域湖滨湿地、河口湿地、生态林地等滇池湖滨生态带管理维护工作。原则上,由沿湖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生态带管理维护资金。
出处 《绿色视野》 2010年第4期63-6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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