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版权法中居于核心地位的作者身份、私权神圣及现代主义进步观念均源于欧洲近代的启蒙思想。正是借助这些浪漫化的说辞,出版商才得以在财产的公共选择中占据道义和话语上的优势,进而导致私权的不合理扩张。后现代主义对作者、财产、进步等"宏大叙事"进行了解构,并将版权制度的正当性建立在不同利益主体的共识之上,这种共识只有通过民主商议机制才可能达成。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CSSCI
2010年第4期48-51,共4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
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知识产权与后现代思维>(08XNH017)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