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解百纳”争夺案四月进入终审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去年底.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解百纳知识产权案做出一审判决.撤销被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商评字[2008]第05115号《关于第1748888号“解百纳”商标争议裁定书》,要求商评委就”解百纳”商标争议请求重新做出裁定:同时,裁定准许原告之一威龙公司撤诉。在这场争夺案中张裕获得国家商标评定委员会裁定.
作者 小星
出处 《中国食品》 2010年第7期66-66,共1页 China Food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