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群体性治安事件呈现出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参与人数不断增多、行为方式越发激烈、对抗程度逐步加强等特点。法制不健全、思想观念落后、缺乏有效的监督、依法行政意识淡化,是导致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工作中公安机关角色错位的主要原因,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时处于两难境地。公安机关应树立正确的稳定观,国家应加强法制建设,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落实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和预防的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制,纠正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工作中公安机关的角色错位。
出处
《公安研究》
2010年第4期16-19,共4页
Policing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