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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义务冲突初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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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钱大军、张新在《法制与社会发展》2009年第3期撰文认为,法律义务冲突概括的是这种情况:同一法律义务人同时承担两种或两种以上不相容(具体表现为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义务不能得到同时履行)的法律义务,履行其中一个法律义务,就必然要违反其他的法律义务进而可能承担责任的义务抵触状态。法律义务冲突具有法律性、客观性、冲突性和身分性等特征。
出处 《公安研究》 2010年第4期90-90,共1页 Policing Stud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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