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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协议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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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10月20日至2009年6月20日,我在运输公司工作期间,公司只跟我签订了用工协议,并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单位不给我订立劳动合同,应该从我工作的第二个月起,每个月支付我两倍的工资。
作者 栾军
出处 《现代班组》 2010年第5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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