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我国法院管理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模式选择 “全国模范法官李其宏经验”的启示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未成年犯社区矫正作为我国刑罚量刑、行刑制度的一项重大变革,成为推进我国司法改革进程的热点之一,已相继在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城市社区及部分法院开展。全国模范法官李其宏在少年刑事审判岗位上,通过二十年的探索,形成了一套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治的有效经验。但社区矫正制度仍处于工作试点与理论研讨同步摸索与推进的态势,尤其是对未成年犯的社区矫正,在矫正主体、矫正项目、矫正方法上还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分析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现状,探索法院参与管理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工作模式,对于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第一部分是对全国模范法官李其宏开展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治经验的回顾,第二部分在分析现有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弊端基础上,从法院管理是刑事司法行为的延伸、符合社区矫正的专业化需求和符合社区矫正的效率原则三个方面论证了法院管理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观点。第三部分从未成年社区矫正机构、专业人员、社区矫正项目和矫正计划等几个方面提出具体制度的构想。
作者 王东风 常琴
出处 《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0年第2期38-44,共7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