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侦案件侦查监督专指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通过审查逮捕活动对自侦部门侦查行为所进行的监督。司法实践中,对自侦案件进行侦查监督存在较大困难。为改变这种局面,高检院进行逮捕权上提之改革,该做法具有一些弊端。强化自侦案件侦查监督,应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理顺自侦与侦监部门的职权关系,完善律师介入制度和保密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作用,并规定制约性的措施。
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0年第2期37-42,共6页
Journal of 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
基金
2009年度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重点调研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