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加强对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管理,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义务,保护臭氧层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已经2010年3月24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2010年4月8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73号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10年第16期2-2,共1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