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现代社会里,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的基本制度之一,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法就是调整在社会保障中发生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同时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发展到今天,已成为当代各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西方大陆法系国家对法律部门的划分,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既不属于公法,又不属于私法,而是属于社会法的范畴,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因此,国家制定和实施的社会保障措施都被纳入到了法制化的轨道。
出处
《时代经贸》
2010年第2期16-16,共1页
TIMES OF ECONOMY &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