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讯问笔录的证明力,是一个重要的理论研究课题。从实践的视角审视,讯问笔录经常作为证据使用,讯问笔录的证明力颇受质疑,冤假错案大多与讯问笔录失真有关,犯罪嫌疑人很难证明讯问笔录制作的非法性,死刑案件中对被告人供述的采信须特别慎重。以理性的眼光审视,讯问笔录具备证明力的要素,讯问笔录在证明力上有其自身的特点,讯问笔录证明力的大小有待于审查。虚假供述、选择性地制作讯问笔录、诱导性地制作讯问笔录、倾向性地制作讯问笔录,这些都是导致讯问笔录失真的主要原因。为防止讯问笔录失真,一是确立自白补强的证据规则;二是律师介入侦查中的讯问;三是应由侦查部门证明讯问的合法性;四是遵守正当的讯问程序。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0年第2期56-61,共6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