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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讯问笔录的证明力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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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讯问笔录的证明力,是一个重要的理论研究课题。从实践的视角审视,讯问笔录经常作为证据使用,讯问笔录的证明力颇受质疑,冤假错案大多与讯问笔录失真有关,犯罪嫌疑人很难证明讯问笔录制作的非法性,死刑案件中对被告人供述的采信须特别慎重。以理性的眼光审视,讯问笔录具备证明力的要素,讯问笔录在证明力上有其自身的特点,讯问笔录证明力的大小有待于审查。虚假供述、选择性地制作讯问笔录、诱导性地制作讯问笔录、倾向性地制作讯问笔录,这些都是导致讯问笔录失真的主要原因。为防止讯问笔录失真,一是确立自白补强的证据规则;二是律师介入侦查中的讯问;三是应由侦查部门证明讯问的合法性;四是遵守正当的讯问程序。
作者 张佐良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0年第2期56-61,共6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熊选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办理死刑案件中的具体运用》,《刑事诉讼与证据运用》第5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4月版.
  • 2《湖北省首次公开总结余祥林案教训办案细节公布》,《法制日报》2005年7月20日.
  • 3.“40%人大代表为啥5年不说话”[EB/OL].http://news.163.com,2005—01—19.
  • 4谢长根:《律师辩护:子虚乌有清洗冤枉--记一起冤案的无罪辩护》,《刑事诉讼与证据研究》第5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4月版.

共引文献3

同被引文献18

引证文献8

二级引证文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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