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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纳入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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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今年3月19日召开的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海宁市政府与各镇(街道、开发区)签订了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书。将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纳入纳入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扎实推进“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努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作者 祁沈忠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10年第4期62-62,共1页 Zhejiang Land & Re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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