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第1号修改单,根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实施情况,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D2001-2006)予以修改。修改后的规则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2006年10月,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了原《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该规则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实施方法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特点与产品特点,按不同产品规定了许可级别、条件与要求,并确定了许可方式、许可程序,满足了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工作、保证压力管道元件安全性能的需求。现将修改后的规则刊登如下,供读者参考。
出处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10年第4期20-23,共4页
China Quality Super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