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部2006年16号文件对高职人才培养提出了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的要求,经过近三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宏观和中观层面的要求逐步达成共识,办学理念得到了广泛认可。当前高职教学改革应着力于微观层面的改革,以课程改革为核心,实现实习实训、师资队伍、教学模式的改革,探索工学结合的高职教育特色,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出处
《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2期139-140,共2页
Education and Vocation
基金
重庆市2008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资助项目“重庆市物业管理行业技能与服务标准与高职物业管理专业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0817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