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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制彰显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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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8月,山东省高密市城管执法局对执法中队进行机制改革,中队由原来的4个改编为6个,中队长由局党委从现有中层干部中任命,各中队分队长、法制专干、兼职司机、执法队员由中队长采取“将点兵、兵选将”的方式进行选聘。同时,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将日常执法、队员管理、经费支出等各项权力下放到各执法中队,执法中队实行中队长负责制。
作者 张友勤
出处 《城建监察》 2010年第1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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