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晋江市行政执法局四项举措强化执法督察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一是建立执法工作制度。用巡查制度、立案制度和报告制度,明确各中队领导和执法队员的责任,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杜绝发生有案不立的问题。二是实行现场取证审核制度。对重大案件,由承办人、中队领导、法制科和监察室共同到现场审核签字把关,防止大案变小案。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制度。
作者 魏碧中
出处 《城建监察》 2010年第4期44-44,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