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服务型政府应该是一个代表公众利益、提供公共服务、接受公众监督、承担公共责任的政府。正确理解服务型政府建设,就必须区分实质的服务型政府建设与桌些形式上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关系,如“方便型政府”建设和“笑脸型政府”建设。从建设的形式上讲,实质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没有具体的表现模式,公众的满意度是其建设好坏的唯一体现,而形式上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总会以某种显而易见的模式表现出来,
出处
《领导科学》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14-15,共2页
Leadership Science
基金
作者主持的全国行政学院科研合作基金课题<服务型政府建设中行政决策法治化问题研究>(08JJKT08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