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杂散居少数民族是我国少数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杂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是新时期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杂散居少数民族权益法律法规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现代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我国的少数民族呈现城市化、散居化态势。加强和完善杂散居少数民族权益法律法规保护工作,是保障杂散居少数民族特殊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出处
《满族研究》
2010年第1期16-20,共5页
Manchu Minority Research
基金
朱玉福主持的2009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政策的实践程度调查研究"(基金号:09XMZ001)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