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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运营商将共同设定营销费用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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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韩国三大移动通信运营商SK电讯、韩国电信和LG电讯公司日前达成共识.将共同设定营销费用上限。据报道称.从2011年起.三家公司将把营销费用上限设定为全年收入的22%。据悉,此举是三家公司和韩国通信委员会(KCC)主席商定后作出的决定,目的是为了防止过度竞争。根据规定,
出处 《通信企业管理》 2010年第5期50-50,共1页 C-Enterprise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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