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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嫖宿幼女案的审查与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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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嫖宿幼女罪是1997年刑法增加的罪名,与奸淫幼女类型的强奸罪在客观方面具有相似之处。在司法实践中.不能不问其他要件而认为,只要被告人与幼女发生了性关系.就一律认定为强奸罪。同时,被告人主观方面对幼女的明知性.也应根据相关证据进行分析认定。要综合全案事实、证据,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对被告人的行为作出准确认定。
作者 徐琛
机构地区 最高人民法院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9-12,共4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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